1948年11月2日,东北全境解放。解放后的东北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行政委员会把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确定为当时的首要任务。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1949年5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决定开办十所工科高级职业学校,以解决工业各条战线人才匮乏的问题。其中,确定成立沈阳电机高级职业学校,隶属于东北电业管理总局。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应运而生,电力行业办学正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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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办学方案 | 关于实行《工业部办学方案》的通知 |

首任校长由时任东北电业管理总局局长程明陛兼任
东北电业管理总局指派蔡忠志接收了230名沈阳工科高级职业学校电机科学员。1949年6月,沈阳电机高级职业学校学员在老师的组织下进行建校劳动和政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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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办学校址 | 《人民日报》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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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隅 | 校园一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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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楼 | 学校操场 |
由于用地规划调整,学校原沈阳校址调拨给其他部门使用,1949年8月,东北电业管理局总局决定将学校迁往长春,完成了学校历史上第一次迁校。
1949年9月初,学校正式开课,吴泽林、曹彦达、牛尚侃、张世伦、孙廷煜等从东北电业系统调入学校任教。在校学生201人,规定修业年限为二年。1949年底,学校教师有30人。
建校初期,学校积极借鉴苏联教学模式,进行了系统的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确定了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将课程设计纳入教学计划。学校组织教师翻译苏联教材,至1953年,已翻译出5门中等技术学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
1949年学校设立发电科,配电科,送变电科,电机制造科四个专业学科。1950年改为发电科,送配电科和变电科。
1950年,学校集中力量编写专业基础课教材。
1950年确定修业年限为二年半。学校相继制定了《教师任课暂行规定》《教材管理办法》《教导处会议制度》《考试制度》等相应规章制度。
1951年,学校开展“培养典型教材”工作。同年,根据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指示,学校把修业年限改为3年。
1952年,学校开工建设南岭校区。1954年,南岭新校区投入使用后,校舍面积达4608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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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新校区正门及一教 | 南岭新校区第二教学楼 | 图书馆阅览室 |
1953年,教师人数增至101人。学校专业改为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系统,汽轮机装置和锅炉装置。
1954年5月28日,第一批越南留学生共三人入校学习,专业为发电厂电网及其系统,学制3年。
长春电机高级职业学校校址位于长春市斯大林大街重庆互通29号(现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北侧)。东北电业管理总局局长程明陞兼任校长,长春电业管理局局长高寒松兼任副校长,徐宜任教导主任并负责学校日常工作。
长春办学六年,学校初具规模,组织机构逐步健全,教学工作逐渐规范,师资力量不断充实,办学条件日益改善。
1954年9月,吉林省省会由吉林市迁到长春市。
1955年8月,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与电力工业部协商决定,我校与驻吉林市的吉林省军区房舍互换。1955年 8月20日,学校由长春市迁到吉林市。同年9月19日,电力工业部决定,学校改名为“电力工业部吉林电力学校”。
1955年,学校迁到吉林后,校园占地面积28.5万,校舍面积4.8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688人,当年招生630人,毕业学生453人。学校的专业设置为:发电厂电力网及其系统;热能动力装置;电厂热力系统自动控制。学制三年。1957年10月初,根据电力工业部决定,学校将学制由三年制改为四年制。
1956年2月,电力工业部批准学校在丰满发电厂、吉林电业局、长春电业局开办业余中专。同年,学校与沈阳电业局、长春电业局、哈尔滨电业局等17个单位签订了合同书,建立夜分校。
1956年5月,学校做出进行毕业设计答辩的决定。经电力工业部批准,组成吉林电力学校1956年度国家考试委员会。时任丰满发电厂副厂长、总工程师李鹏被任命为委员会副主任兼电网专业(水厂专门化)国家考试委员会主席。1956年7月,学校举行首次毕业设计答辩,共有三个专业四个班学生参加答辩。

时任丰满发电厂副厂长、总工程师的李鹏 |
1958年初,根据学制的变化,学校对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生产实习教学环节,使学生实习次数达到三次,即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学校奋发图强,克难求进,在创业中成长,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办学经验,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点和优良校风, 以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主要任务,为国家的电力工业尤其是东北的电力建设输送了大批人才。